售后称维修空调需要1850元,另找师傅花180块修好
2023-02-27 18:10:38 点击:
济南,高新区万女士店内的空调出现故障,找来师傅维修,对方要1850元,万女士觉得贵了没有同意,最后请另一师傅反花180块钱就修好了。万女士觉得维修师傅存在小问题大修的情况,找其要说法。对方称:当时给空调敲了一下,敲好了。
空调故障检查不出原因,又等着要用,万女士急得团团转,只好再次联系售后,维修师傅再次检查后说主板没有坏,是温度开关坏了,只需花几十块钱换一个温度开关就可以了。万女士问道,不是说压缩机坏了吗?怎么只换了一个温度开关就可以了呢?对于万女士的询问,维修师傅笑而不答,最后换了一个温度开关空调就正常运转了,付了180块钱维修费。
这样过了半个月,万女士越想越不对,第一个维修师傅说空调压缩机坏了,第二个维修师傅说压缩机是好的,最后只是换了一个温度开关,空调都正常运转半个月了还好好的。万女士觉得第一个维修师傅是小问题大修,谎报空调故障原因,想要换贵的部件来赚更多的钱,随后找到帮忙员前去讨说法。
第一个维修师傅回应说,当时用设备检查的时候,确实是压缩机卡缸导致不能运转,后来把它敲了一下,又可以运转了。但是这个方法只是暂时的,想要彻底的维修好才建议更换压缩机的,自己这样做是想一次修好,免得日后给用户带来麻烦。
对于第一个维修师傅的说法,万女士表示不认同,因为其第一次说是压缩机坏了,第二次又说是温度开关坏了,为什么压缩机第二次又好了呢?第一个维修师傅回应道,这些情况属于电控方面,涉及温度系数,突然就好了,就是这么神奇。对于第一个维修师傅棱棱两可的解释,万女士表示不认同,决定进行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第一个维修师傅第一次检查时说是空调的压缩机坏了,要求更换,需要费用1850元,第二次说温度开关坏了,只用180块钱就修好了,这种行为该怎么定义?
《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空调里的部件最贵的就是压缩机,第一个维修师傅就是因为万女士不懂,才故意说是压缩机坏了,想要换贵的部件来赚多的钱,存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来获利的行为。
2、第一个维修师傅的行为侵犯了万女士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不管是空调的哪里坏了,第一个维修师傅都应该如实告知,面对万女士的询问,最后难以自圆其说,竟扯到电控方面涉及温度系数,不懂行的人根本就听不明白,这种解释显然是说不通的,侵犯了万女士的知情权。
3、第一个维修师傅想要换更贵的部件来获利,如果不是万女士另找一位师傅来查看,还被蒙在鼓里,这种行为涉嫌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如果万女士当时相信了第一个维修师傅的说辞,更换压缩机的话,第一个维修师傅则构成欺诈行为,还要赔偿万女士所付金额损失的三倍。
济南永安空调维修中心陈经理认为,经营者的诚信何其重要,如果乱修理,乱要价,对于不懂行的消费者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 上一篇:济南空调维修常见故障大全 [2023-02-27]
- 下一篇:空调加氟加多了的不良反应 [2023-02-27]